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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开展险企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整顿工作

2019-04-18

4月16日,银保监接连下发两则通知,针对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以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开展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2019年3月15日起,将开展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整顿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源头数据质量。对在清核中走过场、“四个数据”差异较大、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性差、问题整改不到位、后续执业登记制度机制不健全的保险公司,将依法采取监管谈话、限制公司从业人员执业登记账号权限等监管措施。

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清核,分为中介机构自查整改和银保监局重点检查两个阶段。据了解,监管后续还将不定期对中介机构执业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执业管理不严格的中介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打击虚挂虚增人员避税、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

严秉持无遗漏无差错无差异标准,细化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银保监会指出,由于部分保险公司执业登记责任虚化、执业管理有名无实,登记上口径把握不准、信息填报不全,维护上不及时登记新进人员、不及时清除离职人员,“导致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人数与实际人数出现较大偏差,严重影响行业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至此,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整顿工作开始,以期提高从业人员源头数据质量,夯实数据基础,加强基础数据管理。

此外,便于监管摸清从业人员队伍状况,掌握从业人员队伍实情,分析从业人员队伍结构和特点,并落实保险公司对从业人员的管控责任,强化执业管理。

据了解,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所有人员,应涵盖个险、团险、银保等所有渠道的代理制从业人员,以及从事保险销售的员工、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等均涵盖核查对象范围内。

清核行动以全面登记无遗漏、全面填准无差错、全面核对无差异为标准,要求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各项信息填全填准,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在同口径统计前提下,保险公司应确保其在中介系统、中国银保监会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统信系统)、保险公司自身人员管理系统以及对外公开披露,这四个方面的从业人员数据(以下简称“四个数据”)基本一致。

根据监管要求,2019年4月30日前,保险公司需完成自查任务的50%以上,5月31日前完成全部自查清核工作。2019年6月15日前,保险总公司向中国银保监会、保险省级分公司向所在地银保监局分别报送自查报告及附件。

2019年9月30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各银保监局结合日常监管及保险公司自查结果,分别选取部分保险总公司、保险省级分公司开展重点检查。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保险总公司从业人员清核结果,监管还将对“四个数据”差异较大或者所属省级分公司自查质量普遍较差的保险总公司进行行业内通报,并对相关保险总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此外,监管还将持续发力完善中介系统和执业管理制度,细化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执业管理时限、程序、权限等要求,强化保险公司责任。

包括建立季度核对制度,定期、逐级在行业内通报“四个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保险公司;不定期对保险公司执业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核对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四个数据”是否一致,对执业管理不严格的公司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打击以虚挂虚增人员避税、套取费用的违规行为。

对在此次清核中走过场、“四个数据”差异较大、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性差、问题整改不到位、后续执业登记制度机制不健全的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监管谈话、限制公司从业人员执业登记账号权限等监管措施直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严厉处罚。

重拳出击:坚决打击保险中介机构虚挂虚增人员避税、套取费用行为

除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外,保险中介机构同样开展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整顿工作。

近年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机构的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机构的公估从业人员等三类人员)队伍发展迅速。

“但执业管理工作未能及时跟进,从业人员信息不全不准,虚报虚挂虚增人员的违规做法比较普遍,从业人员队伍数据失真比较严重”,银保监会指出。

根据中介机构开展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整顿工作方案,清核分为中介机构自查整改和银保监局重点检查两个阶段。

中介机构需建立法人和分支机构两级清核工作责任体系,在银保监局辖内设有多个分支机构的中介机构,应指定一家责任分支机构全面负责该区域清核工作。2019年5月15日前应完成自查任务的30%,6月15日前应完成60%以上,7月31日前完成全部自查清核工作。

自查清核重点包括人员清虚,即纠正执业登记中的违规做法,清除为违规避税、套取费用等不法目的虚挂虚增、有名无实的人员,消除中介系统中的虚假人员。

其次是隶属归位。纠正统一登记到法人机构名下的不当做法,严格按照执业登记属地原则(即从业人员在哪个地区展业,就应归于该地区所属分支机构名下),理清从业人员隶属,切实归位到其实际所在地区所属分支机构。

此外,还需对照中介系统列示项目,逐项核对每名从业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修正错误信息,补充缺失信息,增加个人照片,进行信息补全。同时加强维护,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执业管理操作机制,明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标准,建立从人员入司到离司的全流程执业管理制度。

银保监会要求,地方银保监局需结合日常监管及中介机构自查情况,选择辖内从业人员数量较多的5家以上(含5家)法人机构开展重点检查,查处清核中走过场、不严肃整改的机构。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对中介机构采取监管谈话、限制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账号权限等监管措施直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根据工作安排,银保监局应于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重点检查,及时落实后续处罚工作,11月30日前向中国银保监会报送清核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清核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辖内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队伍状况、分布及特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

“中介机构要准确把握清核工作导向,加强正向宣导,不得借清核之名损害所属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或故意误导从业人员,造成思想混乱”,银保监会强调,监管部门要持续完善中介系统和执业管理制度,细化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细则,不定期对中介机构执业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执业管理不严格的中介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打击虚挂虚增人员避税、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