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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疾类产品责任扩展的公告

2020-02-12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银保监会文件精神,为体现让责任继续、让爱永恒的行业宗旨,彰显国联人寿“爱你,在意你”的经营理念,现对您所购买的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类产品进行责任扩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扩展说明

1、对已生效的重大疾病类保险合同和在责任扩展有效期内新生效的重大疾病类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在责任扩展有效期内经医院初次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无等待期或观察期的要求),额外给付30%的基本保险金额,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不变,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2、保险责任扩展适用的产品请详见下方《产品列表》。

二、责任扩展有效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有效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三、特别说明

在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我司不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展责任:

1、已经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因存在与已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接触史,尚在医学隔离或医学观察中。

四、释义

本公告所称医院,是指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救治指定医院;所称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COVID-19);所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附:产品列表

国联人寿康佑人生A+重大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康佑人生A款重大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康佑人生B款重大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康佑金生重大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附加康健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附加康无忧B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附加康无忧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康无缺重大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灵康少儿特定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灵佑少儿特定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附加少儿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