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国联人寿就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带大家普及老年人权益法律知识。
一、谁是“老年人”?
法律法规明确: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即为老年人,依法享有各项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
二、家庭保障:赡养不仅是给钱
1.赡养人不仅要提供经济支持,还要关心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需求。
对患病老人应及时送医;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应承担照料责任;
经常看望或问候分开居住的老人。
2.老年人对个人财产有完全的支配权,子女不得干涉、侵占、强行索取。
老年人可依法立遗嘱,并应为配偶保留必要份额。
3.老年人离婚、再婚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不得干涉。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变化而消除。
三、社会保障:多项补贴与优待
1.国家通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政府给予护理补贴、医疗救助等。
2.国家鼓励地方建立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江苏省条例》明确规定:
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尊老金;
80-99周岁老人由市、县负担。
3.免费与优惠服务
政府举办的公园、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免门票进入政府景点;
医疗机构应设老年人优先窗口、家庭病床等。
四、社会服务:养老有支持
1.居家养老 社区服务
政府鼓励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
2.养老机构规范化
设立养老机构需依法登记备案,并接受民政部门监督。不得侵害老年人权益,违者将依法追责。
3.宜居环境建设
新建、改建公共场所需符合无障碍标准,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
五、法律责任:侵权必究
拒绝赡养、干涉婚姻、虐待、遗弃老年人,将面临批评教育、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侵占老年人财产、诈骗、勒索等行为,依法追究;
养老机构侵权或不按约服务,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政府部门不履行职责的,予以通报或处分。
敬老爱老,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在这个敬老月里,让我们从了解法律开始,用实际行动守护每一位老年人的尊严与幸福。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摘编,违者必究!
Copyright 1994-2016 Guolian Insurance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许可证号 苏ICP备15002662号-1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