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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实告知,会影响理赔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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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案件介绍:

2021年9月,家住武汉市汉阳区的杜先生在业务员的推荐下投保了某公司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2022年4月3日,杜先生晚饭后出现腹部剧烈疼痛,被家人送到武汉同济医院急诊,医院检查后以胃溃疡伴出血收治入院,经过两周的对症治疗,共花费14700元。出院后杜先生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杜先生投保前患有糜烂性胃炎且多次住院治疗史。

理赔结果:

由于杜先生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影响到核保结论,因此本次住院费用不予理赔。

案件分析: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经了解,投保人杜先生为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因此,以上案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会向杜先生退还保险费。

补救措施:

投保人在投保后可以向保险公司就健康告知问询的相关问题(包括不限于告知不详的、告知有误差的)进行补充告知。即投保人对之前健康告知遗漏、忘记、错误报告的一些情况进行补充与更正。补充告知后,保险公司会重新对合同进行审核,并给出相应的核保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