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介绍
2021年L女士在保险公司为自己和孩子先后购买了5份保单。2023年3月,L女士因经常有头晕、口干等症状,遂前往医院检查,确诊为Ⅱ型糖尿病并进行住院治疗。出院后,L女士前往保险公司办理了一份医疗险保单的理赔,同时申请一份终身寿险保单的复效,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正常为L女士办理保单理赔,但拒绝了另一份终身寿险保单的复效申请。
二、案例分析
经核实,L女士的终身寿险保单在60日宽限期内,保险公司多次电话、短信提醒客户需及时交费。得知客户住院后,续期工作人员更是多次提醒客户务必准时交费,否则保单失效后可能面临无法复效。最终,L女士因经济原因没有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由于客户患有Ⅱ型糖尿病,公司拒绝了客户保单复效申请。
三、风险提示
客户如果在宽限期内保费未交,保单效力就会中止,但在2年内客户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保单复效的时候投保人需要对被保险人当下的健康状况进行如实告知,一旦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发生异常,保险公司将重新核定风险等级和费率,可能导致复效不成功或者特约承保。
为此,提醒消费者要关注购买保单的交费日期并按时交费,避免保单失效。如确实不慎导致保单失效也应及时办理复效保全,避免因健康状况改变对复效产生影响。
供稿单位:安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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